當省級參保人員發生社保卡遺失、損壞等情況,須進行社保卡掛失補卡或換卡時,可按金融卡補換制發要求進行補換卡(立等可取),也可不開通金融功能進行后臺補換卡(5個工作日),具體補換卡申請須攜帶的材料分別為:
1、按金融卡補換卡
(1)年滿十六周歲(含)以上的攜帶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未滿十六周歲的攜帶戶口簿原件(本人與監護人須在同一本
戶口簿上,且監護人為戶主;如否,另須攜帶出生證原件)、監護人身
份證原件;
(3)外籍參保人員攜帶有效護照原件;
(4)港澳臺參保人員攜帶有效通行證原件;
上述證件齊備的,須本人于正常工作日前往省級社保卡合作銀行省工商銀行社保卡窗口辦理,卻因老弱病殘等原因無法前往辦理的,可委托代辦,另須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并在窗口填寫相應表格;
未滿16周歲的參保人員則必須由監護人前往辦理,不得代辦。
省級社保卡合作銀行省工商銀行社保卡窗口審核后符合辦理條件的,現場即辦。
2、按不激活金融功能補換卡
(1)年滿十六周歲(含)以上的提供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未滿十六周歲的提供戶口簿復印件;外籍參保人員提供有效護照復印件;港澳臺參保人員提供有效通行證復印件;
(2)填寫《采集單》并經本人簽字確認。
上述材料齊全的,于正常工作日提出申請,省級社保卡合作銀行省工商銀行社保卡窗口審核受理后5個工作日完成補換卡,由參保人員自行至省醫保中心領取。
目前針對省級社保卡補換卡,已在開發移動掌上申請補換功能,預計7月份能完成。